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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30改變大同 .《全民公司法》 系列預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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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大同公司獨立董事選舉以來,引起很多討論,感謝大家關心。

其實,我一直認為,這件事的意義,「不只是大同」,大同只是個縮影,投射的更是臺灣整體經濟發展的未來。

因此,希望利用這個機會,深入討論如何透過「強化公司治理」與「健全資本市場秩序」,讓臺灣企業成為具吸引力的投資標的,也因此進一步改善臺灣低靡的薪資水準。

如同過去在立法院持續監督的,公司治理敗壞的大同,一方面出現違法中資炒股坑殺投資人,一方面讓台灣華映竟然以台灣投資人與勞工的權益為代價,保證中國的華映科技獲利,導致「債留台灣,錢進中國」的惡果。

為什麼會發生這些離譜的情事?未來又該如何改革?

接下來,我會透過《全民公司法》的系列影片,深入分析這些問題。

革新既往積弊,開創嶄新大同,從現在開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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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; 台灣大學、台北大學兼任教授; 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; 具我國律師、司法官、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; 曾任澄社社長、島國前進發起人。 第九屆立法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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